今天与夫人一起到广州天环广场的APPLE SHOP——早先家里的iWatch由于太久没用,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Iphone好好的配对。知道已经修好,我们就赶紧趁着十一假期去拿回。
拿了表,已经中午,吃了午饭,就到地库去拿车。经过服务台的时候,我们拿出购物吃饭的小票给那位当班的服务员。这是一个外形还不错的女生,看到我们拿出小票,并没有伸手接过来,而是用手指了一下她面前一个花花绿绿的牌子。
牌子上面写了一些数字和文字,我们看了一眼还是不明白,就对她说:你好,我们来拿停车票。这时候,这位姑娘一脸的不耐烦,说道:今天是节假日。看我们依然不是很明白,就继续不耐烦的说:300元消费换一小时停车票!
我们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小票,也就是200多元,再看看小姑娘的鄙视脸,也没多说,就离开了。
坐在车上,我在想,为什么那个女生会那么不耐烦,会摆出一副鄙视脸。其实也不难理解,这种情况,小姑娘大概每天要遇到几十,甚至几百次。而每次,她都要重复这样的解释和说明。久而久之,天天重复,就会感觉到非常的不耐烦。
可是啊,姑娘,这对你来说已经发生了无数遍的故事,对我们来说,却是第一次啊。虽然你有你的烦,但是,却不应该对我们这些消费者来发泄。这是你的工作,你必须熟悉这些知识,而重复再重复,也是这份工作本身的要求。而我们作为消费者,并没有义务去理解,记住你们的这些规定。退一步说,如果全部消费者都已经能够自己解决问题,恐怕这位姑娘就要找其他工作了吧。
由此,我又联想到不少让人不明就里的名词,例如:三种人,五类车,八项规定等等。这些本来是一些行政部门的内部称呼,针对某些具有共性特征的事物,对其进行命名,方便工作和沟通,本无不可。但是,把这些名词放到社会上,传媒上,讲话里,就很不恰当了。
不客气的说,所有直接使用这些名词的人,在逻辑思维能力上,都是有缺陷的。
因为,他们预设了一个前提,就是其他人都应该和他的同事们,下属们或者领导们一样,理解这些专有名词的定义。你们有创造这些名词的权力,我却没有知道或者理解这些名词的义务。
当那些窗口部门的办事人员,一脸不耐烦,鄙视的说出这些名词的时候,他们的水平实际上就是跟小姑娘是一个档次了。
无论是作为消费者,还是作为纳税人,我们都没有义务去学习和了解这些专有名词或知识。这些名词或者知识,对于我们来说,实际上就是毫无价值的无用知识。
首先,由于使用频次太低,这些知识对于我们来说,实际上是很可能一辈子只会用到几次,或者很久才用一次。所以,价值无限趋近于零。
而更重要的是,很多名词,实际上只是提高了办事人员在自己体系内的办事效率,这样的知识对于体系外的人来说,就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可言了。例如,我是一名货运司机,你突然前面有个标语说:禁止五类车通行。对于司机来说,肯定是一脸蒙蔽啊,因为,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属于五类车之一啊!
所以,请你们收起鄙视脸,好好说话!